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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三)注重普法教育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

  在普法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2·29”《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纪念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围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主题,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专栏、专版、专题等形式,以固定时间、固定版面、固定栏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市、县(市、区)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公众信息网站要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制定年度宣传教育计划、指定专人定期更新宣传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网络的互动性,及时回复群众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咨询与投诉。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宣教机构要采取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发放宣传品或宣教片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

  六、实施步骤

  “五五”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阶段进行。

  (一)宣传启动阶段(2006年)

  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总结“四五”规划实施经验,针对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规划的宣传、教材准备和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2009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

  市人口计生委将根据上级要求,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制定验收标准,认真做好“五五”规划的总结验收、评比表彰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口计生委已将“五五”普法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和议事日程,并成立“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五五”普法教育的领导、协调工作。各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中的政法、宣教等职能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五五”普法规划中的职责。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局(社事局)要认真总结“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报送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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