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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无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四)学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权益的重要意义,减少因违法行政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培训

  1、人口计生部门领导

  进一步推进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法制教育培训制度,领导法制讲座和中心组安排学法内容每年不少于两次。进一步健全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

  2、人口计生工作人员

  继续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通过资格考试、岗位培训、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在深入学习、熟练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培训。严格行政执法资质的检查,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

  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人口计生系统职业准入考核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人口计生系统职业准入考核的内容。通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3、农村育龄群众和外来流入人口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广大育龄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针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

  (二)坚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相结合

  全面贯彻《法制江苏实施纲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的意见》精神,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各市(县)、区人口计生局(社事局)要建立并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将依法行政和执法质量纳入年终考核。在普法教育的过程中,围绕“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重点加强法制理念、权利和义务一致性的宣传教育,突出程序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和推进执法程序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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