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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关指导意见(方案)的通知
(陕教基[2007]22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教基〔2007〕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省教育厅在广泛调研论证,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新课程环境下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校本课程建设、选课指导、学分管理以及校本评价等指导意见或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在实施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郭 强   029-87338627

  附件:1.《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2.《陕西省普通高中校本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3.《陕西省普通高中选课指导方案》
  4.《陕西省普通高中学分管理指导意见》
  5.《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校本评价指导意见》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与管理指导意见

  一、课程设置与管理的原则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陕西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不得任意增加或减少课程门类和课时。
  (二)努力构建重基础、多样化的课程,保证学生的课程选择权。
  (三)合理而有序地实施课程,努力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二、课程设置
  (一) 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
│  学习领域  │       科  目        │ 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Ⅰ   │   选修学分Ⅱ   │
│        │                  │      │           │  (至少6学分)   │
├────────┼──────────────────┼──────┼───────────┼───────────┤
│  语言与文学  │语文                │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
│        ├──────────────────┼──────┤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
│        │外语                │   10   │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
├────────┼──────────────────┼──────┤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修选模块,供学生选择。│
│   数学   │数学                │   10   │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           │
├────────┼──────────────────┼──────┤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           │
│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   8   │           │           │
│        ├──────────────────┼──────┤           │           │
│        │历史                │   6   │           │           │
├────────┼──────────────────┼──────┤           │           │
│   科学   │地理                │   6   │           │           │
│        ├──────────────────┼──────┤           │           │
│        │物理                │   6   │           │           │
│        ├──────────────────┼──────┤           │           │
│        │化学                │   6   │           │           │
│        ├──────────────────┼──────┤           │           │
│        │生物                │   6   │           │           │
├────────┼──────────────────┼──────┤           │           │
│   技术   │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   8   │           │           │
├────────┼──────────────────┼──────┤           │           │
│   艺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   6   │           │           │
├────────┼──────────────────┼──────┤           │           │
│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   11   │           │           │
├────────┼──────────────────┼──────┤           │           │
│  综合实践  │研究性学习活动           │   15   │           │           │
│        ├──────────────────┼──────┤           │           │
│        │社会服务              │   2   │           │           │
│        ├──────────────────┼──────┤           │           │
│        │社会实践(含国防教育)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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