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填写选票前,工作人员应耐心细致的向被调查人介绍本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介绍填表须知。
3.用户和各单位填写选票时,应根据选票背面所列企业及产品型号填写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产品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规格型号、名称”。对表中五类机具,尽可能多选,以保证评选基数。
4.个人选票的投票人必须是农机产品用户(机手),农机生产企业人员不得参加投票。
5.集体选票填好后应加盖公章(若农机投诉站暂无公章,可加盖挂靠单位公章,同时在选票上注明为投诉站选票),农机管理部门填表时应征求农机推广、监理部门的意见。
6.每个农机用户和农机管理部门、农机投诉站、农机销售单位只限填写一张选票,不得多发多填。
三、选票回收
1.选票填好后应当场回收,如有特殊情况,个人选票也可由用户直接寄至江苏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评选办公室核查邮戳等依据后,对直接寄达的选票依然计入当地回收票数。各市要保证选票100%回收,选票的回收率将作为本次评选活动考核奖励的重要考核指标。
2.各县(市、区)选票回收后上交所属市农机局,由市农机局统一上交至省评选办公室。
四、统计
1.各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回收的选票进行统计,对参与评选的五类机具分别统计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清单和数量。
2.统计完成后,各市将统计结果编制成EXCEL表格,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njbz939@126.com)发至评选办公室。同时,所有回收的选票要全部寄送省评选办公室。
五、总结
各市评选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工作总结,总结报告随评选表、统计结果汇总表一并于6月30日前上报省评选办公室。总结报告的内容包括:
1.评选工作基本情况;
2.本地区各类机具分布情况;
3.评选中用户反应较集中的问题;
4.对各类机具在本地趋势的分析和促进发展的建议;
5.填表单位和个人对本次评选活动的意见、建议;
6.评选活动中的先进事例
7.此项评选工作开展中,各市好的做法和经验等。
六、监督与纪律
1.各市统计结果出来后,一律不得自行对外公布,必须经全省最终汇总统计结果出来后由省农机局统一对外公布。
2.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和公正,各地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全程监督,杜绝代填选票、诱导填写选票等弄虚作假的现象。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农机局或评选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