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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推进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化局关于推进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86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文化局制订的《关于推进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推进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文化局 2007年5月)

  为全面推进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科学准确认定工业遗产项目,审定公布工业遗产保护目录,确保年内完成工业遗产普查认定工作,有效加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根据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推进会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加强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制度,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建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管秘书长,各市(县)、区分管领导与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文化局、规划局、建设局、国资委、经贸委、外经局、乡镇企业局、档案局、国联集团、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局,由市文化局局长和市规划局分管副局长分别任办公室正、副主任,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监督、检查和推动普查工作。

  (二)以块为主,全面普查,防止疏漏。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机制。各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的工业遗产普查工作,按照市的工作架构,明确部门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及普查办公室,明确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办公室主任。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普查工作班子,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各镇、各街道全面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和登记,全面摸清家底。

  (三)条线推进,各司其职,务求实效。市文化局与规划局在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切实负起主要责任,统筹推进面上工作。市文化局负责组织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培训,负责和指导评估、认定,形成工业遗产保护目录,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前置审核;市规划局协同组织全市工业遗产普查培训,负责编制并实施保护规划;市建设局负责编制工业遗产档案,建立和完善工业遗产建筑保护档案;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工业遗产利用方案,规划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市档案局负责工业遗产档案的征集,建立工业遗产专门档案;市经贸委会同各市属资产经营公司进行机器设备、工具等文物的普查;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专题,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工业遗产普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同时,市文化局、规划局会同国资委、乡镇企业局、国联集团、城投公司等部门(单位)开展本行业工业遗产的评估界定工作。对已普查掌握的工业遗产重点项目以及待以后公布的重点项目,由市文化局牵头,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等共同组织专业人员对工业遗产开展调查评估,形成认定保护、规划利用的思路与办法,并及时解决工业遗产保护与地块开发的矛盾,加快实现工业遗产整体保护、局部整合、合理利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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