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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娱乐(服务)行业消费欺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二是要注重工作实效。在整治工作中,各检查组成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通力合作,形成整体。采取联合检查、分口登记;集中讨论(集体提出案件的处理建议)、分口处理;发现问题,统一规范的方法开展工作。要逐个企业、逐个案件、逐个问题地检查、处理和规范,抓出成效。

  三是要严格依法办案。要文明执法,示证检查;要注重办案程序,做到该通知的通知,该告知的要告知,该听证的要告知听证;要坚持依法办案,对问题严重或者有过多起投诉(举报)的企业要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行为不规范、问题轻微的企业要以帮助教育和规范为主,把行政机关的服务贯穿工作的全过程;专项整治组成员不得办人情案或者不经集体讨论私了案件,不得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不得有索贿受贿等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五、组织领导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行动组。组长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吕强担任,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宁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江武担任。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物价检查所所长关毅任主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杨春辉、市工商局监督分局局长王传德任副主任,成员由指派的专人组成。

  六、工作步骤

  打击欺诈行为、倡导社会诚信、提高经营者的依法经营意识是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和长期性任务,专项整治行动组将作为一个长久的工作机制进行协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拟于年内结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8月上旬)

  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根据本方案精神成立专项行动组,建立联系协调机制;二是召开行动组成员会议,明确工作重点,部署工作任务;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召开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和下发专项整治通告。

  (二)专项整治实施阶段(8月中旬一10月)

  根据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逐区、逐行业、逐项目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

  一是总结开展联合整治的工作经验,商定建立长久工作机制意向;

  二是分口总结开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提出下一步整治措施和建议;

  三是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整治成果,有重点地发布整治中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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