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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娱乐(服务)行业消费欺诈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九月六日

  附:
  大连市娱乐(服务)行业消费欺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21号),针对我市娱乐(服务)行业存在的宰客、强行消费、虚假促销等消费欺诈、价格欺诈行为,结合我市打击欺诈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娱乐(服务)行业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和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使娱乐(服务)行业内存在的消费欺诈、价格欺诈行为得到基本治理,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不法经营业主得到重点打击;使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和谐、诚信、开放性旅游城市形象更加完好。

  二、整治的主要行业

  1、各类KTV(练歌房)、歌舞厅、迪吧等;

  2、有娱乐项目的酒吧、咖啡厅(屋)、茶室(吧)等;

  3、其他有表演娱乐项目的经营场所。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价格行为。检查依法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及执行情况;查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与其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及强行消费、宰客等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价格违法行为。

  (二)经营行为。认真审查市场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正当经营行为。

  (三)治安管理行为。必须依法配置具有资质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必须依法从业、不得充当保镖、打手;必须依法解决发生在场所消费争议,不得指使参与、纵容、放任其场所人员和其他人员非法扣留、恐吓、逼迫、殴打消费者;必须依法服从行政管理,不得有妨碍公务行为的发生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突出工作重点。本次整治要紧紧抓住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娱乐行业宰客欺诈问题,以整治练歌房、歌舞厅的经营行为为主,以有过多次举报和投诉的企业为主,以现时举报、投诉的案子为主,进行重点打击,全面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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