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通知
(陕教稳[2007]5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高等学校、厅属有关学校:
“五一”长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我省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在“五一”节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强调安全事项,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学生外出要以安全为首要原则,中小学生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不要去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难以落实的地方。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餐饮卫生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二、要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节假日期间,各学校对在校留守学生要进行妥善、周密的安排,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妥善保管危险化学品,严密监管人员集中场所,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严防犯罪分子、敌对势力伺机破坏。有关高校要做好对“法轮功”重点人员的防范控制工作。节假日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三、各学校在“五一”节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校园安全隐患检查和矛盾纠纷排查,紧密结合贯彻“三排查、三落实”工作,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要把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注意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要认真排查、梳理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工作,化解矛盾,消除隐患,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节日期间,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未落实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要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必须认真落实节日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随时掌握学校稳定安全工作动态,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误报,更不能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