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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下发“陕西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工程”实施的意义
  通过改厕、改灶、建沼气池,形成沼气综合利用系统,统筹解决农村中小学用厕卫生和厨房卫生环境改善等问题,对于阻断肠道传染疾病等传染性强、易集中爆发的疾病传播,彻底改变农村学校卫生和生活条件,在广大师生中进一步普及卫生防病及能源知识,增强维护健康、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结合沼气系统建设,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学校生产教育实践基地,发展小种植、小养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为农村中小学开设综合实践课程、参与推广农业科技提供平台,引导中小学生发展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将有利于在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均衡发展,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二、试点的模式
  陕西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模式为“生态厕所+沼气系统+清洁厨房”。
  建设内容为:建设生态厕所、沼气系统、清洁厨房;进行食堂改灶和食堂卫生治理。生态厕所和沼气系统实行一体化建设,并配置沼液回流冲厕设施,产生的沼气用于师生食堂炊事用能,产生的沼肥施用于校园种植物。
  各地要因校制宜,开展小种植小养殖活动;开发和建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新农村卫生新校园网站体系,开展网上交流。
  三、选点的原则
  为便于试点工作实施和管理,本期工程主要在咸阳、宝鸡、渭南、杨凌四个市(区)选点。同时,在陕南适当布点。全省试点学校原则上不超过100所,其中初中40所,小学60所。
  试点学校的选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农村(含县镇所在地和市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二)学校应为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初中规模为800人以上,中心小学为300人,办学条件较为完善,校园布局规划合理;
  (三)校园内具备一定的小种植和小养殖条件;
  (四)学校具备上网条件,厨房不是危房;
  (五)试点县要符合领导支持、政策倾斜、资金整合等条件,项目学校选择要相对集中,试点项目完成后在当地要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推广性。
  四、“工程”的经费
  “陕西省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试点工作所需经费主要由国家和省两级财政支持。农村初中每校补助30万元,中心小学补助1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沼气系统建设及改厕与改厨,其他建设项目所需经费由市县和学校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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