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响应党委、政府的号召,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三、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针对性
(一)加强本市粮食系统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市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局机关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考核等制度。
(二)加强《
公务员法》宣传。以各种形式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规范公务员考核制度,不断提高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在落实本市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搞好培训工作,不断规范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接受大众监督。
(四)对本市粮食供求、粮食价格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坚持正面宣传和正确引导。特别是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法制教育,促进粮食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形成规范有序的粮食流通秩序。
(五)加强实施本市粮食政务公开、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本市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军粮供应资格管理和退耕还林工作。
(六)积极推动全市粮食流通立法工作,加大本市粮食行政管理力度。把《北京市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立法研究作为我局今年“五五”普法工作重点之一,加紧对《纲要》的继续贯彻落实。
(七)加强《
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重点宣传维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成效和作用。加大粮食行政复议队伍建设,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复议人员培训,为我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四、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注重宣传的对象和实效性利用本系统、本单位及社会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粮食系统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做好本市粮食系统领导、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宣传培训。(全年)
1.通过组织研讨(座谈)会形式对市局机关领导进行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研究增强本年度粮食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和建立本市粮食行政复议工作长效机制。(第一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