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07年5月25日 苏农机管〔2007〕13号)
各市农机局、安监局:
今年以来,我省发生了多起涉及拖拉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的源头管理,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
农业部关于开展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07]11号)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普查的通知》(苏安[2007]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集中治理外挂汽车船舶方案》(苏政办发[2006]117号)精神,结合我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自2007年6月至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通知要求,认真排查农机事故隐患,清理违规登记和办理驾驶证的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协调有关部门打击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行为;查处委托生产企业、经销商或中介组织及个人代理发放拖拉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以下简称“变拖”)牌证的行为;整治异地发放拖拉机及驾驶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以及给不具备驾驶证申领资格的申请人发证等行为;整治给未经安全技术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变拖核发牌证或检验合格标志的行为;整顿不按业务规范进行拖拉机登记和核发拖拉机驾驶证的行为。
二、整治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6月)
为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各级农机管理、安监部门要及时向政府汇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领导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相关部门责任。要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深入乡镇村、农户、农村集市、农机销售市场发放宣传资料;在农机数量较多的乡镇村及通行的主要路段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争取广大农业机械所有者及驾驶操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