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各地安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调度整治情况。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煤矿山爆炸物品的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采矿许可证管理,查处无证开采和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部门要清理非煤矿山营业执照,查处无照经营活动。各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政资源的合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合力。
(四)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各地要把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非煤矿山企业必须做到100%规范设计,100%经过安全评价,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覆盖率均应达到100%。要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第一责任人为中枢的安全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把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班组、岗位,落实到人。引导企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规范矿山开采。矿山整治工程必须做到主体责任落实,批准手续完备,安全评价、实施方案齐全,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具体。要积极引导非煤矿山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督促企业制订达标规划和参加考核评级工作,积极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全面达到台阶式或分层开采的要求。
(五)强化验收,务求实效。各地应建立专项整治验收工作制度,严格按照非煤矿山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关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检查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各条线要分口把关,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检查验收责任制,确保整治的质量。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所在单位必须坚决、彻底、及时予以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闭。检查验收后要继续做好跟踪复查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六)舆论监督,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有关非煤矿山安全问题将认真追查、依法严肃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附件5:
2007年无锡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治理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完善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进一步提高建设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建设施工坍塌事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得到有效下降。
二、范围与目标
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范围:房屋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以及通信行业基建工程施工(不含通信设备)等。
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事故多发的类型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施工。事故多发类型是: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是: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桥涵隧道及管沟深槽开挖、整体提升脚手架、塔吊装拆、高大建筑拆除等。
三、职责分工
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形成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负其责的格局。
(一)各市(县)、区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市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为重点专项整治。
(三)市市政公用局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工程,以预防管沟坍塌、管道施工硫化氢中毒等事故为重点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