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1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
(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2007年我市经济工作总体部署和2006年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提出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
一、2007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
根据《杭州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00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5.9%,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788亿元,比2006年计划增长16%。
2007年,服务业重大项目(包括2006年未完工的结转项目和2007年的新增项目)总数不少于135个,总投资不低于800亿元,当年完成投资不少于180亿元。
二、2007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以提升旅游品质为核心,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围绕我市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定位和“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大力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2007年入境旅游过夜人数达到2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旅游外汇收入达到1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94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国内旅游收入达到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3%;旅游总收入达到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
--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品牌品质,继续举办茶博会、西博会、西湖徒步大会、荷花节、桂花节等会展节庆活动;参与和组织城市及旅游行业标识体系构建行动,制作体现杭州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的旅游纪念品;开展城市及旅游行业创作宣传行动;建设丝绸购物展示中心;确定工艺美术特色园地旅游国际访问点;设计“生活品质之城”、“丝绸文化之旅”、“五水共导”亲水之旅等旅游线路;继续创作《外国人眼中杭州》丛书,全面提升“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