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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7〕15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的《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
(市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2007年我市经济工作总体部署和2006年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提出2007年杭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意见。
  一、2007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目标
  根据《杭州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00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5.9%,比2006年提高1个百分点;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788亿元,比2006年计划增长16%。
  2007年,服务业重大项目(包括2006年未完工的结转项目和2007年的新增项目)总数不少于135个,总投资不低于800亿元,当年完成投资不少于180亿元。
  二、2007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以提升旅游品质为核心,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围绕我市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定位和“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大力提升旅游品质,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2007年入境旅游过夜人数达到20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2%;旅游外汇收入达到1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国内旅游人数达到394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7%;国内旅游收入达到532亿元,比上年增长13%;旅游总收入达到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3%。
  --全面提升旅游产业品牌品质,继续举办茶博会、西博会、西湖徒步大会、荷花节、桂花节等会展节庆活动;参与和组织城市及旅游行业标识体系构建行动,制作体现杭州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的旅游纪念品;开展城市及旅游行业创作宣传行动;建设丝绸购物展示中心;确定工艺美术特色园地旅游国际访问点;设计“生活品质之城”、“丝绸文化之旅”、“五水共导”亲水之旅等旅游线路;继续创作《外国人眼中杭州》丛书,全面提升“生活品质之城”的城市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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