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积极开展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研训活动,将现代教育技术能力作为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实现“五个提高”:提高有效应用教育技术对于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教育改革和实施新课程标准的重要作用的认识和观念;提高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提高信息技术环境下的教学设计水平;提高应用技术开展对学生的评价和教学过程的评价能力;提高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效率。
5.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整合能力的校本研训活动。按照课程标准和有关教育教学要求,广泛借鉴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资源识别和加工处理能力,提高优质资源开发、建设和创生能力,在进行必要的内化与取舍后,科学合理地引入教育教学过程,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提高课堂教学和相关教育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整合。
四、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信息化建设工作是高中新课改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不同地区条件差异较大,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把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放在新课程改革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组织管理
1. 在省新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下,各市、县(区)要相应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市、县(区)实施课程改革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落实配套措施,指导本市、县(区)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任务、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2.省上成立普通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专家指导小组,负责对高中新课程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方案与标准,负责校园网建设、数字化资源建设与应用、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新课程学生选课系统、学分成绩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的开发应用指导,网络环境下的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模块的研究指导。
3.各类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具体实施新课程改革及信息化建设的组织与领导,制定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以保障学校新课程改革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有序进行。
(二)保障措施
1. 各市和县(区)要根据高中新课程实施的需要,增加教育经费投入,拓展高中教育资源,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各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评估现有设施设备,进一步增加投入,以满足新课程需求和信息时代的发展,为新课程改革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 建立并完善课程改革的评估督导制度,改革现行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与课改相适应的系列评价体系与制度,建立激励、制约机制,推动新课程改革的全面开展,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各项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