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07年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政发〔2007〕1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07年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2007年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二○○七年五月八日)
2007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一年,也是我省实现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一年。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和要求,对2007年全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推进各项改革,力争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主要任务: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革,抓好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以优化地方金融结构,强化投融资能力为重点,继续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以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配套推进医疗卫生、教育等社会领域体制改革。
二、继续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快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按照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要求,改进管理方式,创新运行机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围绕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和效能型政府建设,明确政府管理权限,推进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力度,整合集中职责交叉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推进市(州)、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的改革,推行行政审批代办制、联审联办制和首办负责制,建立统一规范的行政审批模式。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项目评估机制,研究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论证以及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等机制。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实行行政问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