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优秀软科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等奖项目:学术理论、观点和方法创新性较强,研究工作较为全面、系统、成熟、准确,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价值,对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意义较大,主要观点被采用,应用效果和潜在应用前景突出。

  三等奖项目:学术理论、观点和方法有所创新,研究工作较为全面、系统、成熟、准确,对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意义,应用效果和潜在应用前景良好。

  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并取得卓著成效的项目,可授予重大优秀成果奖。

  第五条 软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由评奖委员会组织实施。评奖委员会由省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下设评审专家组和评奖工作办公室。评审专家组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评奖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学技术协会,具体负责评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软科学成果奖推荐单位:中央驻苏单位、省各部委办公厅、省部属企事业单位、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高校科协和省辖市科协。

  第七条 申报与推荐:

  1、申报本奖项由完成人填写《江苏省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并各附课题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验收结题证书、查新报告及应用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式5份。

  2、申报材料须经项目完成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推荐单位向评奖委员会推荐。

  3、推荐单位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及奖励等级建议。

  4、软科学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申报和推荐:

  (1)对其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对其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4)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5)项目未经鉴定或验收的。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由评奖工作办公室对成果的申报程序、资格和资料等进行技术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予以剔除;

  2、由专家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形成书面评价意见并提出奖励等级建议。

  3、将初评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5天。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