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活动进行半年检查的通知
(锦政办发〔2007〕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促进各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公文处理百分竞赛活动的通知》(锦政办发〔2006〕62号)和《关于调整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活动内容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28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对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进行半年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办公室共79个参赛单位。
二、具体时间
6月15日至20日各参赛单位组织自检结束,6月20日至30日9个赛区组织互检结束。
三、有关要求
⒈单位自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公文处理工作的副主任负责并组织落实。
⒉赛区互检分别由9个赛区的牵头单位负责,会同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共同组织实施(见附表)。各赛区要严格按照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百分竞赛考评表的内容、要求和评分标准逐项检查、打分,然后按各单位得分情况排出名次,与年终检查评分结果相加,依据综合得分评出本年度公文处理工作优胜单位、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