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60.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村生产力发展。扩大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农业园区基地的覆盖范围,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农业对外交流与经贸合作,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向作用,促进农产品加工与流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动植物疫病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大科技兴农力度,优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培育新型农民。(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局、卫生局、林业局)
61.切实保护耕地、林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继续推进标准化农田改造。强化农业资源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扎实推进“两规、三清、四有、五通”工程,全面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建设生态文明村。加大对北部山区的扶持开发力度,改善山区发展环境。(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林业局)
62.进一步加强中心镇建设,促进中心镇健康发展,加快构建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产业体系、城镇体系。抓紧编制完善中心镇和中心村规划。(牵头单位:市中心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中心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经贸委)
63.抓好重点水库、堤防的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利设施的整修,全面提升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64.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措施和农民减负增收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建设,广辟农民增收渠道。(牵头单位:市农业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65.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成年农民的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局)
66.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切实改善农村教育条件,努力提高农村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67.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网络建设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爱卫办)
68.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要达到94.5%。(牵头单位: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农业局)
五、提高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增创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