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大力培养和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形成自主创新的人才优势。(牵头单位:市人事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
24.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鼓励企业机制创新,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规范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的制衡机制。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经营者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三、继续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广州
25.调整城市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南沙新区、萝岗新区、白云新城、广州新城等新城区建设。调整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整体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建设高度繁荣发达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带动城市各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26.在“城中村”试点村继续推进改造的基础上,结合河涌整治、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其他“城中村”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升城市面貌,建设高度繁荣发达的现代化中心城区。(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市容环卫局、法制办,各有关区政府)
27.继续推进老城区危破房改造工作。(牵头单位:市国土房管局;配合单位:市建委、规划局)
28.以建设卫星城为目标,推进17个中心镇的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市中心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市中心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9.按计划推进广州港南沙港区、白云国际机场二期工程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30.按计划推进广州铁路新客运站、武广铁路客运专线、穗深港客运专线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建委、交委、国土房管局、环保局、规划局)
31.加快地铁工程建设,续建和新开工建设46条市政道路。(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地铁总公司,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
32.续建和新开工建设7条高快速道路。(牵头单位:市交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