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我省第一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机构重新认定的通知
(吉安监管人字[2006]126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局20号令),加快我省安全培训体系建设,规范安全培训机构,保证培训、考核质量。经研究,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于今年9月开始对原省经贸委批准的21户培训(含考核)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原吉经贸安全字[2001]885号文件批准的21户培训机构有效期为2006年8月)。望有关培训机构见通知后,尽快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和《吉林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报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附件:原省经贸委批准的培训考核单位名单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
原省经贸委批准的培训考核单位名单
1、吉林省火电第一工程公司
2、通化铁路分局梅河口水电段
3、通化铁路分局装卸运输中心
4、通化铁路分局梅河口建筑段
5、吉林铁路分局吉林水电段
6、吉林铁路分局图们水电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