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政发〔200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自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全市旅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大局,坚持实施大旅游发展战略,不断加大旅游投入,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大力培育旅游市场,使旅游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授予北镇市等3个县(市)区为旅游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授予北镇市旅游局等2个单位为旅游工作先进县(市)区旅游局荣誉称号;授予笔架山风景管理处等16个单位为旅游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陶祥德等14名同志为旅游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各县(市)区、各部门及旅游行业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努力发展旅游产业,为把旅游业建设成为全市经济的支柱产业而努力奋斗。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锦州市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旅游工作先进县(市)区(3个)
北镇市 义 县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旅游工作先进县(市)区旅游局(2个)
北镇市旅游局 义县旅游局
三、旅游工作先进单位(16个)
笔架山风景管理处 青岩寺风景区
北普陀山风景管理处 辽沈战役纪念馆
奉国寺风景区 锦州中国旅行社
铁道旅行社 天马旅行社
方舟旅行社 路缘旅行社
笔架山庄酒店 花园酒店
北山宾馆 大厦宾馆
天港酒店 凌河宾馆
四、旅游工作先进个人(14名)
陶祥德 朱雅杰 李 波 刘中强 刘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