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的通知
(陕教工[2007]10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信息工作的开展,提高信息报送质量,表彰信息工作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教育部、省委关于加强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政务信息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陕政办字〔1995〕37号)的要求,现就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信息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从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中,按20%的比例评选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二)从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专兼职信息工作队伍中评选出50名左右的优秀信息员。
二、评选标准
(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1.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单位领导重视、支持信息工作并经常督促检查,每年对信息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具体要求;办公室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工作,在利用信息为各级领导服务、推动工作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重视信息员队伍建设,信息工作做到人员、责任、制度三落实,本单位有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将信息工作纳入办公室的岗位责任制。配备得力人员负责信息工作,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采取不同形式对信息员进行培训。
3.有健全、畅通的信息网络并能较好地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收集、编印、审核、报送制度并认真执行。
4.有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机关报送信息的规范性刊物,能够积极、主动地报送信息,报送信息量较多,采用率较高;特别是对有关落实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文件,以及重大教育动态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未发生重大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现象。
5. 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信息约稿工作任务,约稿信息报送质量较高。
6. 努力开展信息调研,报送的调研信息中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二)优秀信息员
1.热爱信息工作,信息意识强,能够围绕中央、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主动收集、及时报送信息,并敢于报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