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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政法字[2006]186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14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五”普法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本级普法领导机构。市州要成立“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制定本地普法规划。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抓紧组织制定本地区的“五五”普法规划,分解普法任务,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建立学习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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