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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吉林市磐石春鸣礼花厂“8.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吉林市磐石春鸣礼花厂“8.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
(吉安监管明电[2006]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6年8月19日16时20分左右,吉林市磐石春鸣礼花厂一库房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5人当场死亡),2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王珉省长批示:“竭尽全力救治伤员,查明事故原因”;李锦斌副省长批示:“请省消防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力量,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火灾扑救、伤员救护,以及事故调查等善后处理工作”;牛海军副省长批示:“请省安监局、吉林市政府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者,妥善处理善后,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省长助理、吉林市市长徐建一等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磐石市启动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现场救援指挥部。吉林市政府、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以及相关部门人员均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丁维东局长、张沛霖副局长带领有关人员赶到现场,迅速组织成立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会、省监察厅和省检察院为成员的事故调查组,并调集2名爆炸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同时做好伤亡人员家属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死者家属情绪平稳,社会秩序良好。经初步调查,此起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为深刻吸取吉林市磐石春鸣礼花厂“8.19”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落实好省领导的指示,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组织好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安全大检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05]119号)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管。认真组织好以“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安全大检查。要企业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严格抽查,并加强隐患治理情况的督查,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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