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关于近期非煤矿山及冶金行业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苏安监办〔2006〕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非煤矿山及冶金行业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06]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国务院大力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契机,以源头管理为切入点,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矿种,加大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的力度,制定和实施深化今年的整治方案。同时,在工作中要注重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助和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全面推进。
二、严格非煤矿山企业市场准入。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以及2006年6月30日之前未能获得许可证的非煤矿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三、切实加强冶金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冶金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认真按照《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对辖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