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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和陕西省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任务。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提高思想认识和应对能力。组织应急管理干部和专业干部学习、掌握开展应急管理必备的知识与技能,深入研讨加强应急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高防范、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培养一大批复合型应急管理人才。
  二、具体要求和安排
  (一)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与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培训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根据实际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全省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2期,每期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0人左右。
  (二)应急管理干部。全省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规范,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全省每年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县级以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 100人左右。全省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提高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三)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省应急办、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设区市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每年培训30人左右。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对新闻发布工作人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四)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和渠道,对街道、社区、乡村、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五)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省应急办、省国资委、省安监局联合举办省属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50人左右;省应急办会同省安监局、省工商局等单位,适时举办民企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示范班。各设区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会同安监、国资委等部门,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
  (六)应急救援队伍。全省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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