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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赣府发〔2007〕9号 2007年4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和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以下简称“两个比重”),更好地体现我省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促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江西崛起的新跨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和改进税收征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一)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促进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稳步提高,为增强财政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税收管理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导致我省“两个比重”长期偏低。这既有产业结构不合理等客观原因,也有征管不精细、工作不到位等因素,主要表现在:税源管理存在漏洞、部分行业税收管理偏松、发票管理缺乏有效监控、税收经济分析亟待加强等。

  (二)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税收征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依法治税、扩张经济总量与提高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税收经济协调发展。各级税务部门要正确分析税收收入形势,正确处理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加强征管与涵养税源的关系,多谋培植税源之策,多思加强征管之道,千方百计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如实反映到税收收入上来。同时,要在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上下功夫,坚决制止借服务经济或招商引资的名义乱开减免税口子的违法行为,决不能为了完成收入任务而违法征收,搞“空转”、“垫税”,掺水分,人为地调节收入进度。

  二、推进依法治税,认真落实税收政策

  (三)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要积极创新宣传手段,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领域,搞好“12366”税收特服热线建设,不断提高税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进一步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建立健全税收诚信记录体系和诚信激励机制,每年由政府表彰一批依法诚信纳税、税收贡献大的纳税人,推进依法治税、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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