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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07年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三)制定和推行上海市《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到2010年,市级安全社区达到全市社区的20%。
  三、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通过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机构、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先行试点、强化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运行机制,策划实施安全促进干预项目,并持续改进,使社区达到不断减少伤害发生和提高安全水平的目标。
  本市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市级、国家级和国际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将同步启动、并行推进、逐级申报。初步分为学习准备、宣传动员、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四个阶段。
  (一)学习准备(2007年1月-2007年6月)
  --做好在市和区县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准备。一是组建安全社区建设推进组织;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下发《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三是召开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长专题会议,布置和研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学习宣讲安全社区理念和建设标准,学习济南、北京等地安全社区建设经验,并邀请专家到上海讲课和辅导,统一思想认识。
  --沟通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支持。联络公安、综治办、卫生、民政等部门,了解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安全社区建设与平安建设的关系等,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宣传动员(2007年4-6月)
  --层层动员部署。一是在安监系统内部把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分层次(区县局、科)布置、宣讲;二是向街道一级相关人员宣讲;三是召开座谈会听意见(同时调查摸底、动员、选定试点目标)。
  --适时召开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大会,对试点社区等各级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宣传动员,促进试点社区尽快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
  --开展全社会的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如板报、公示窗、报纸、宣传画、调查表、知识问卷等形式,宣传安全社区“持续改进,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推广安全社区建设标准,树立公众科学、健康生活的观念,强化自我防范伤害、事故的意识,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增强群体合作、协调的本领,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三)创建试点(2007年4月-2008年3月)
  --选取有条件的社区先行启动创建安全社区的试点工作。一是选定社区,由工作班子考察,经区县讨论后,推荐试点社区;二是组织专家评审、指导,确定试点社区;三是试点社区在准备、发动的基础上,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07年,力争在全市启动19个安全社区创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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