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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2007-2010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服务规范、行为规范达标创建活动指导意见

  3、搞好结合,放大创建效应
  各单位(部门)要把达标创建活动与文明单位创建、文明行业创建、政风行风建设、行业党建联建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达标创建活动作为推动其他各项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建立长效的达标创建工作机制,确保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行业工会、行业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充分利用好各自的工作渠道和工作资源,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在从业人员队伍中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增强企业和职工的自律意识。
  4、全员培训,完善考评体系
  各窗口和队伍的达标创建活动责任主体单位要以达标创建标准为依据,制订服务和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培训大纲,组织全员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培训率应达到100%,合格率应达到98%。要根据达标创建标准,结合市容环境综合指标评价体系实施细则,制订专业评价标准;以社会公众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制订社会评价标准,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的权数各占50%,从而进一步完善“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考评体系。市局文明办负责开展社会评价,各窗口和队伍的达标创建活动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开展专业评价,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达标创建活动考评结果纳入直属单位年终考核、各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指标评价以及各区县的日常考核工作中。
  5、考核验收,注重工作积累
  按照各窗口和队伍的不同类别,分别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在服务板块中,实行“文明公厕”、“文明清扫保洁班组”、“文明车队”、“文明收费员”的滚动考核,2007年组织若干先行区局开展全面达标预验收,2008年重点抓好中心城区的全面达标考评验收,其他区县实现每年递增20%-30%的创建达标率,力争到2010年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在管理板块中,2007年开展市级层面的“文明管理窗口”试点创建,2008年起逐步覆盖到各区县。在执法板块中,实行“文明城管队伍”和“文明协管队伍”的滚动考核,2007年中心城区的创建达标率达到30%-40%,其他区县的创建达标率达到20%-30%,2008年起实现每年递增20%-30%的创建达标率,力争到2010年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加强对各窗口和队伍的日常监督,凡检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标准者予以摘牌。各单位(部门)在加强信息交流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达标创建活动工作档案,注重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的基础,推进达标创建活动,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先进典型、创新做法、不文明陋习治理成果等重要资料,做好动态记录管理。
  6、社会互动,强化舆论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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