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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2007-2010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服务规范、行为规范达标创建活动指导意见

  四、主要任务
  (一)服务板块的主要任务
  1、抓好不文明陋习和顽症治理
  以“文明用厕,做可爱的上海人”、“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文明在浦江”等专项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化“文明用厕大家评”、“大学生暑期实践活动”、“珍爱家园、爱护环境”等社会市民互动机制,充分发挥“红领巾护河队”、小手牵大手“小公民保洁队”等志愿者队伍的作用,聚焦顽症陋习的治理,培养市民自觉践行公共道德,优化城市公共环境;在行业内聚焦管理、服务缺陷,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解决群众“三最”问题着手,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和向社会的公开承诺,改善服务,加强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和居住区生活环境质量。
  2、促进全市公厕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以实施“市容环卫十大便民利民措施”为抓手,根据《上海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纲要》和《上海市公厕建设和管理发展纲要(2006-2010)》的总体要求,按年度完成公厕建设任务,并同步推进郊区旱(简)厕改造。公共厕所间距设置达到规范化标准:在公共活动区域(商业街、城市副中心、城市专业中心等)200米,居民社区300-400米,工业生产区域600-800米,郊区新城、新市镇区域300米,进一步增强公共厕所服务供给能力。继续提升人性化服务水平,方便老弱病残用厕,开展“温馨提示进公厕活动”,使服务规范执行情况和消除异味等特色工作保持常态,树立公厕服务品牌。
  3、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推广以机扫、冲洗为主的“六位一体”道路新型保洁法,即机扫,冲洗,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实行上门收集,配置满足垃圾投放要求的废物箱,作业人员巡回保洁,管理人员监管、宣传的操作方法;废物箱设置间距达到规范化标准:景观道路、主要干道30-50米,中小道路80米。按年度完成废物箱设置和更新任务。建立500平方米以上公共广场及人行道冲洗制度,推行公共广场的吸扫、喷洒洁剂、磨洗、冲洗、吸干、巡回拣扫及擦洗等组合保洁作业方式,逐步满足“席地而坐”洁净水准;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社会市民与作业服务单位共同参与的机制,落实道路保洁社会承诺制度,促进责任单位自律。
  4、加大环卫作业装备建设和管理的力度。通过加大环卫作业设备的更新改造,淘汰市民反映强烈的落后装备,对陈旧的垃圾运输车辆及时更新,提高车辆的装备水平。同时加强车辆装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提高车容车况的完好率。加强垃圾运输车、吸粪车、扫路车、清洗车等车辆的自身保洁和作业规范化管理,避免环卫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过程中造成的路面污染及时清扫和冲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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