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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2007-2010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系统服务规范、行为规范达标创建活动指导意见

  (三)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树立起“着装规范、作业文明、服务优质、确保通畅”的队伍形象。
  (四)行政管理(环卫作业资质审核、投诉受理):树立起“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管理队伍形象。
  (五)市容环卫收费员队伍:进一步规范市容环卫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努力建设一支廉洁、高效、文明、规范的收费队伍。
  (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树立起“严守法令、勤政廉洁、为民务实、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形象。
  (七)市容环境协管员队伍:树立起“爱护市容环境的示范员、环境法律知识和公德意识的宣传员、沟通行业与市民的联络员、劝阻不文明环境行为的监督员”的市容协管队伍形象。
  三、工作原则
  根据当前行业发展的新格局,达标创建活动要体现“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工作原则:
  (一)分层管理
  建立“政府管理部门主导、专业管理部门实施、行业协会自律,社会市民参与”的服务规范与行为规范达标创建活动机制。
  1、市局文明办负责达标创建活动的总体统筹、协调、推进、检查和考核。
  2、市局环卫管理处、综合发展处、综合执法处等职能处室以及城管执法总队、废弃物管理处、城市保洁管理处等专业管理部门为达标创建活动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实施和组织日常管理及专业考核工作。
  3、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能负责本辖区达标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管理,推动各项达标创建活动的具体落实。
  4、行业协会组织动员相关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达标创建活动,强化行业自律行为。
  (二)分类指导
  根据“四个窗口、三支队伍”的工作实际,按照政风行风重点评的要求,分三类加以指导,联动推进总体活动:
  1、服务板块为:公厕服务窗口、生活固体废弃物收运服务窗口、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窗口、市容环卫收费员队伍。
  2、管理板块为:行政管理窗口(环卫作业资质审核、投诉受理)。
  3、执法板块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市容环境协管员队伍。
  (三)分步实施
  时间节点以2007-2010年为工作跨度,在2007年特奥会、2008年奥运会、2009-2010年迎世博会等三个阶段,实现“治理不文明环境陋习”、“践行文明环境行为规范”、“同创共建城市文明程度”三个递进目标,按照“打基础、树形象、出成果”的三个步骤,通过“行业示范、市民实践、媒体宣传、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展开,有序地推进服务、管理窗口和行业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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