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通知
(沪质技监量〔2007〕296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计量检定机构:
为深入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一步加强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管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就我市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目标
通过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一是摸清本行政区域内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基本情况,建立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档案;二是实现对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档案的动态化管理,既要实现对已建档计量器具的信息更新,又要定期将新增计量器具的信息及时添加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档案中去;三是通过建立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档案,切实提高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受检率,推动强制检定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建档范围和建档模式
本次建档范围为全市在用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采取市质量技监局统一部署,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具体组织,各计量检定机构具体实施的工作模式。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制定具体的建档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建档工作的开展情况,督促建档的技术机构及时上传和更新相关建档数据,分析和总结建档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建立动态档案的更新和管理制度等。按照“谁检定、谁建档”的原则,各计量检定机构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档案的具体建立、档案数据的上传和更新等工作。
三、具体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各计量检定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制定详细的建档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建档工作的目标要求,建立必要的奖惩考核措施,确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顺利实施。
2. 扩大宣传,强化培训。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加大对相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计量器具使用者的计量法制意识和管理意识,帮助和引导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计量器具台账制度以及按期送检制度等。同时,还要加强对建档技术机构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了解建档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程序、工作方法、软件操作等,确保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顺利实施。
3. 加强协调,争取支持。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充分发挥和调动计量检定机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中来。
4. 调查摸底,全面普查。调查摸底是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力争做到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进行普查,并对其在用的所有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建立明细档案。在开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普查和摸底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调查摸底方式,可在整理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原始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扩充普查和摸底,也可采取企业主动申报和全面普查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争取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具体调查摸底方式和步骤还可参考2006年5个试点省市关于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建档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见附件4)。调查摸底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力争做到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在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进行普查,并建立档案。
5. 按照要求,统计上报。调查摸底结束后,各计量检定机构要形成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档案电子文档(文档格式见附件1)和综合统计表(见附件2),并将所建档案上传至国家质检总局“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系统”(http://202.99.59.106 /JLQJ/common/ index.jsp)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和各计量检定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由市质量技监局指定,市质量技监局将对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次集中软件使用培训。
民用三表(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由市质量技监局授权的三表计量检定机构负责建档。鉴于民用三表的数据量大,其明细档案暂不用上传,仅需根据民用三表综合统计表(见附件3)将有关数据上传至“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管理系统”,但建档技术机构应保存民用三表的明细档案并将有关情况报市质量技监局计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