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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继续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等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市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打击农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维护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健康。

  (五)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

  1.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管机制,以农村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为主体,构建结构严密、责任明确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超市下乡工程”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工程”,加快改造和规范农村食品供应体系,形成质优价廉、配送有序的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制度,广开食品安全信息渠道,建立覆盖农村、反应及时、渠道畅通的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2.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农村食品专业乡、专业村、专业一条街、学校及医院周边食品摊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食品店、小商贩、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不留监管死角和空白,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3.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和科技常识,营造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执法与联合执法。选择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区、市)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试点活动。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开展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建设试点活动,推动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梳理辖区内食品安全涉案线索,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集中力量侦破重大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消除安全隐患。要按照“精确打击”和“全程打击”的方针开展联合打击工作,查明假劣食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包装等各个环节的策划者、组织者、参与者,摧毁整个犯罪网络。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通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重大线索,要与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查处对策,共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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