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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实施“优势农产品竞争力提升计划”为主线,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加快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探索农产品及加工过程的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推进农业认证的国际化进程。加快农产品认证步伐,积极实施名牌战略,争取年内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400个、绿色食品200个、有机食品30个,新认定一批山东省名牌农产品。实施无公害水产品行动计划,加快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名牌培育,争取年内新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80个、无公害水产品100个,力争培植10-15个山东名牌水产品、2-3个中国名牌水产品。

  3.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善例行监测制度,继续在全省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药物残留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全省17个市进行3次蔬菜农药残留例行检测;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抽样检测、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抽查和海水贝类监控,加大水产苗种检测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农药残留专项监督抽查;分别进行1-2次果品、茶叶、食用菌的农药等有害物质残留检测。组织编制“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检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检测资源,狠抓监测措施落实,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不断深入。

  4.切实抓好农产品食品出口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规和《山东省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89号),抓出口质量、抓出口品牌、抓出口龙头企业,落实扶持政策,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出口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整治。

  1.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证后监管。继续通过巡查、回访、年度报告等手段,掌握获证企业的生产必备条件保持情况和接受监督检查情况,加大对获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对抽查不合格企业严格处理,并组织跟踪抽查,复查不合格或抽查仍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食品添加剂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2.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区域整治工作。将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生产和生产环境脏、乱、差作为区域整治的重点内容。指导企业通过规范质量标准、规范管理模式、规范生产工艺、规范原料把关、规范出厂检验,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协会推动、龙头带动、股份联营、专业合作、集中生产等模式引导企业联小做大、整合做强。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积极引导企业联合建立行业自律性组织,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确保不出现重大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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