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浑河新城开发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政发[2007]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市政府加快建设大浑南地区的发展要求,在沈阳雪松经济开发区的基础上规划浑河新城,成立浑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为支持浑河新城开发建设,特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如下:
一、浑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享有市级政府经济管理权限。
二、浑河新城发展规划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统一编制,市、区分级组织实施。
三、调整浑河新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审批事项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备案。
四、将浑河新城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市城建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五、2007-2008年,苏家屯区域内的市级财政收入全部留在区内,专项用于浑河新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