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业结构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洪涝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市广电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电台、电视台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审定的汛情灾情和各地防汛动态。
市人防办:做好市区人防工事的防洪工作。
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负责突发性洪涝灾害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市防汛指挥部及其职能小组进驻市应急联动中心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抗洪抢险通信的准备工作。负责转接市民报告的防汛信息。
市供销合作联社:协助市经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
南宁供电局:负责对堤防及排涝泵站供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供电。在紧急抗洪时组织抢修队伍,及时排除故障保证供电,保证抢险现场的动力及照明用电。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
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邕江防洪堤及其附属排涝泵站、防洪闸、交通闸、穿堤管等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洪水期间负责监视邕江河道漂浮物,对在指挥部清障组启动前可能对桥梁、堤防造成威胁的漂浮物实行紧急处理。负责按防洪预案做好物资的准备工作。
市城市内河管理处:负责对市区内河进行清淤、疏通及清障工作,确保市区内河排水畅通。
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协助市经委做好经营性防汛物资的调查工作。按防洪预案做好防汛物资的准备工作。
市商务局:加强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柳州铁路局南宁办事处: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其他部门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应承担的任务。
(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的防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有关防汛工作制度;组织制订主要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防御洪水方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制定山洪灾害的防御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防汛经费的计划、物资的储备、调配和管理;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全市防汛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七)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八)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开发区管委会、水利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部门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水电工程、大中型企业须成立防汛指挥部,具体负责处理防汛应急工作;其它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
(九)防汛专家组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成立防汛工作专家组。
(十)城市防洪堤分段负责制
各城区负责各自行政区域的堤段:
青秀区:江北堤的沙牛岭-一桥头(桥头防洪任务归兴宁区负责)
兴宁区:江北堤的一桥头(桥头防洪任务归兴宁区负责)-民生广场(民生广场堤段归西乡塘区负责)
西乡塘区:江北堤的民生广场(民生广场堤段归西乡塘区负责)-狮子岭
江南区:江南堤的尧头岭(南糖专线)-三津沙江堤白沙堤
每一堤段要落实堤段责任人、巡堤人员和工程技术责任人。各城区在拟制2007年防洪应急预案时,要将各自责任堤段再向下分解,落实每一堤段责任人、巡堤人员和工程技术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同时,各城区还要负责辖区内的乡镇、堤防和水库安全度汛任务。
四、预防与预警
(一)预测预警信息
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邕江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强水文监测,及时上报水情、雨情实况,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工程信息
当邕江出现设防水位以上洪水时,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堤防、涵闸、泵站等发生险情应尽快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预警级别划分及水位分级负责
根据邕江洪水情况,将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Ⅲ、Ⅳ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1.邕江大坑口水位为69.14米-72.64米时,预警级别为Ⅳ级,用蓝色表示。由邕江大堤修建管理处负责防洪工作。
2.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2.64米-74.64米时,预警级别为Ⅲ级,用黄色表示。由市水利局负责主持开展防洪工作。
3.邕江大坑口水位为 74.64米-78.54米时,预警级别为Ⅱ级,用橙色表示。由市人民政府主持开展防洪工作。
4.邕江大坑口水位为78.54米以上时,预警级别为Ⅰ级,用红色表示。由市人民政府主持开展防洪工作。
(三)预防预警行动
1.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