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7〕6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六月七日
山西省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2007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2007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山西省2007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07〕1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从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环节监管,把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
各级监管部门,特别是四个环节的主要监管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肩负的重大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切实解决好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一是以治“污"为重点,加强初级农产品生产全程监管。
1.“推进水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场)建设,加大对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探索农产品及加工过程中的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工程,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加快推进标准化进程。全面开展名优农、林、水产品认证工作。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继续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和水产品“氯霉素”等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逐步扩大到全省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等,促进农产品污染源头追溯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信息。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查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