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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大政发[2007]6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是大连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产业升级、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为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电力正常供应,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快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是:完成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确定的建设项目和投资额,重点解决作为末端电网供电可靠性无法适应城市发展需求以及供电不足问题,建设一个强有力的、可靠性强的电网。
  主要任务是:新建和升压500千伏变电所2座,新增变电容量250万千伏安;新建220千伏变电所11座、改扩建3座,新增变电容量342万千伏安,新建、改建输变电线路431公里;新建66千伏变电所48座、改扩建45座,新增变电容量316万千伏安,新建、改建输变电线路1100公里。另外,经国家和省同意,丹东至庄河500千伏联网工程、500千伏瓦房店输变电工程和500千伏庄河输变电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补列到“十一五”电网规划中。
  其中,2007年计划投资325亿元,建设革镇堡、登沙河等7个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庄河小寺、瓦房店西杨等16个66千伏输变电工程。另外,计划2005年和2006年建设的中山、刘家桥、长兴岛塔山、庄河花园口等16座66千伏输变电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未能按期开工,一并列入2007年建设计划。
  二、责任分工
  (一)市内四区电网建设工作,由市建委负责协调。市中心区域以外的区市县特别是跨地区的电网建设工作,由市经委负责协调,并会同大连供电公司落实好电网建设期间全市电力调度工作。电源建设立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
  (二)大连供电公司负责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电力建设需要组织编制《大连市电力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研究电网建设的区域分布、区域定位,超前选定变电所位置及线路走廊,同时与市规划局一并进行社会公示;负责电网设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确保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保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稳定供电。市规划局负责依据规划进行控制和审批。各涉农区市县也要将电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三)市国土房屋局要优先解决电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对市内四区有关项目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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