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宝鸡铁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批复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设立宝鸡铁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批复
(陕教职[2007]19号)


宝鸡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宝鸡铁路技术学院设立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请示》(宝市教字〔2006〕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宝鸡铁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
  二、学校暂定规模为2000人,从2007年开始招生,首开专业为机车运用与检修、电气化铁道供电、供热通风与空调、铁道车辆运用与检修、机械加工技术等五个专业。
  三、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学制三年;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学生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职业中专毕业证书。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