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教[2006]33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现将《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和《教育部
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教基厅[2006]1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各地各学校安全工作要点(工作安排计划)请于3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经验和建议望随时上报。
附件:1、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2、教育部
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略)(略)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1:
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要点
2006年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围绕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目标,认真总结近年学校安全工作经验,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任务,完善管理制度,狠抓措施落实,努力探索创新,不断巩固成果,积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减少其它安全事故,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持续、稳步、深入地发展。
一、督促责任落实
1、强化责任意识。建设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推动发展是第一要务,确保安全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强化安全工作重在防范的意识,强化事故防范重在管理的意识。
2、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对当地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各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落实 “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凡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市(州)教育局或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到省教育厅专题汇报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3、完善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安排专项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保障措施,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4、加强部门配合。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综合治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配合,强化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