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我省2007年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粤新出报刊〔2007〕35号)
省内各有关报社:
根据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7年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2007]5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省2007年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审核的范围
凡经我局审核并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于2007年1月1日前领取了新版新闻记者证的我省新闻机构(包括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采编人员,均须参加2007年持证资格核验。
二、年度审核的主要内容
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记者是否严格遵守《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是否符合《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规定的领取记者证人员须具备的所有条件;是否利用新闻记者证从事经营性活动、非职务行为、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等;是否存在以新闻报道为名从事有偿新闻、强拉广告或者向采访对象索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记者证持有者的登记信息是否有所变更;是否存在因记者证持有者离职、换岗以及记者证件遗失、损毁等需要注销的情况;新闻机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或擅自扩大新闻记者证发放范围、私自仿制或者使用无效记者证等情况。
三、年度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及程序
(一)记者证年度审核自检报告。按照本通知第二条“年度审核的主要内容”,各报社须一一逐项进行自查,认真检查本单位发放记者证的情况及持证人员的工作情况,如实写出本单位《记者证年度审核自检报告》。对于存在违规行为,在年度审核中能够如实自查自检自纠的,我局视情况或不予追究或从轻处理;否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警告、罚款、注销新闻记者证或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新闻记者证年度审核登记表》。按照附件的年度审核登记表(也可从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下载)的内容要求,先由各报社逐项如实填写,再报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