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定成都市第八中学等为“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的通知
(川教函[2006]65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评估办法的通知》(川教办[2002]第17号),由四川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评估验收组,对成都市第八中学等27所中小学先后进行了实地评估,通过认真检查、严格评价,现对成都市第八中学等符合“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条件的学校予以认定公布。希望这些学校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工作,强化教育技术装备,通过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实验教学效益,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做出新贡献。
附件: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四川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名单
成都市:成都第八中学 成都市列五中学
成都市盐道街中学 成都市成飞子弟校
成都高新实验中学 成都中和中学
成都市实验小学 成都市盐道街小学
成都市成华实验小学
德阳市:四川省德阳中学 德阳市第五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