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卫生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川教函[2006]45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春、秋季节是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学生放假后返校、人员流动大,疾病容易流行的季节。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防疫意识,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根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决定将每年3月、9月作为全省学校卫生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将集中开展学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全面排查学校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整治隐患,完善措施,提高师生抵御疾病的能力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和谐的生活学习环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卫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在宣传月期间和平时的工作中狠抓细节,主动排查隐患;狠抓落实,完善措施管理到位。通过宣传月活动,力争做到卫生工作“十有”:有领导、有机构、有专人、有职责、有制度、有课时、有重点、有保障、有督查、有考核。注意平战结合,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长效机制,使学校卫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主要内容
卫生宣传月的重点是按照《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查找和整治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
1、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每年3月重点对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9月份重点对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进行宣传。同时,将食品、饮水卫生知识、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血吸虫疫区的学校应将血吸虫病防治知识)等一并纳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卫生防病知识和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2、中小学以班为单位建立“卫生监督岗”,每班选定2名卫生监督员协助班主任(辅导员)抓好本班的卫生知识宣传和疾病情况监控。在疾病流行季节,卫生监督员要密切观察同学中是否有发烧、咳嗽、头痛、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及时与老师联系,协助老师工作,并积极宣传卫生知识,帮助同学提高对传染病知识的了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支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对工作开展好的同学要及时表扬、鼓励。
3、校园内要设置固定的卫生知识宣传专栏(园地),宣传内容要根据每个季节的疾病发生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相关卫生防病知识宣传,保证每月更换一次,力争做到宣传的内容要有科学性、普及性、趣味性、适用性,使广大师生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