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川教[2006]58号)
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成人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2005年我省高等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全面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以就业为导向,服务为宗旨,改革创新为动力,转变作风,开拓进取,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涌现出了一大批就业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为鼓励先进,弘扬敬业奉献精神,促进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自荐、推荐,评审组评议,省教育厅研究审定:对四川大学等36 个先进集体,钟仕伦等92名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并颁发奖牌、证书。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努力开拓创新,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全省高校及从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的同志向他们学习,进一步坚定信心,知难而进,扎扎实实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小康建设步伐,实现四川社会经济新跨越做出新贡献。
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附件二: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一:
四川省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1、 四川大学
2、 电子科技大学
3、 西南交通大学
4、 西南财经大学
5、 四川农业大学
6、 西南民族大学
7、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8、 四川师范大学
9、 西华师范大学
10、 成都理工大学
11、 西南科技大学
12、 西南石油大学
13、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15、 成都体育学院
14、 西华大学
16、 乐山师范学院
17、 内江师范学院
18、 宜宾学院
19、 成都中医药大学
20、 泸州医学院
21、 川北医学院
22、 四川音乐学院
23、 四川理工学院
24、 西昌学院
25、 成都学院
26、 攀枝花学院
27、 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