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施“名科”战略。加快专科建设和技术发展,加快省级临床重点学科和专科创建工作,加大省市级中医重点临床专科及重点医技专科的培植力度,通过优势整合、强弱互补等,提高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3.实施“名院”战略。开展全市医疗机构、防保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十佳”评选活动,推进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以创建等级医院和省基本现代化医院为龙头,建成一批名副其实的基本现代化医院,扩大全市基本现代化医院拥有量,让广大市民享受到高质量、广覆盖的医疗服务。
二、发展公共卫生事业,提高公共卫生保障水平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公共卫生工作机制,实现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卫生、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队伍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实现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预防保健能力的大幅提升。
(一)加强疾控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水平
坚持专业与社会相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疾病防治工作原则,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提高技术水平和防病能力,“十一五”期间,要培养和引进具有省内业务影响力的预防医学学科带头人3-5名,培养优秀预防医学重点人才30-50名。 市本级重点建好市传染病医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之成为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中心和应急处理技术支持中心。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卫生监测中心(微生物理化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毒理实验室和消杀实验室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基地。市(县)、区要加强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使之成为区域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指导中心,重点抓好工作用房、仪器设备、车辆装备、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市级按服务人口0.4-0.5人/万配备,市(县)级按服务人口1.2-1.5人/万配备,区级按服务人口1.5人/万配备。
(二)坚持依法防病,提高全市疾病防治成效
一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大力宣传《
传染病防治法》,普及重大传染病防治知识,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传染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做好非典、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疾病的监测、预警工作,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传染病疫情。做好流感、流脑等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痢疾、伤寒等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落实艾滋病“四免一关怀”政策(即对农民和城镇经济困难人群中的艾滋病患者实行免费抗病毒治疗;所有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的人员可得到免费、匿名咨询和初筛检测;对艾滋病患者的遗孤实行免费上学;对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孕妇实施免费艾滋病咨询、筛查和抗病毒药物治疗;将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纳入政府救助范围,给予必要的生活救济),强化对高危人员的干预。落实肺结核病减免治疗政策,提高结核病发现率和治愈率。加强查灭钉螺工作,全市达到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重视并加强乙肝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免疫免费接种,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达到80%以上。
二是重视慢病干预。完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制定实施无锡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心脑血管疾病、肿瘤等综合防治策略研究。在示范社区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社区干预,全面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规范管理率。完善恶性肿瘤Ⅱ级预防技术方案,开展社区高危人群和因症就诊人群肿瘤筛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综合监测方案试点,启动编制疾病预防保健工作质量控制方案。
(三)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以贯彻执行《
母婴保健法》及国家、省妇女儿童发展两纲两规为重点,提高妇女儿童医疗保健能力,切实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合理配置妇幼卫生资源,调整存量卫生资源结构,巩固和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确保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的卫生保健服务。继续巩固和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逐步建成以保健为主体,融医疗、科研、教学、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妇幼保健工作网络。改革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妇幼卫生监督体制。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培养一批妇幼保健业务技术骨干,提高妇女儿童健康保障水平。
(四)加强精神病防治工作,落实重点人群干预措施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精神卫生工作原则,以市精神卫生中心为依托,充分发挥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专业技术优势,加强市精神疾病控制中心、市精神病康复治疗中心建设,开展重点精神疾病的管理和重点人群的干预,加快精神病康复事业的发展,努力降低精神病人未治率、致残率及肇事肇祸率,维护社会稳定。完成精神卫生立法,切实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
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优先发展策略,引导并促进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服务,按照“六位一体”要求,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拓展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制改革,推动由区级医院分支机构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逐步与医院脱钩,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财、物三独立;坚持人才为本、质量优先,加强社区卫生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到达退休年龄的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延聘到社区工作,严格执行二级以上医院医生晋升职称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1年以上的政策,巩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属医院对口支援关系,开展社区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六位一体”功能等专题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改进社区卫生服务方式,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市属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转诊流程,通过制度化设计,将基本医疗消费引导到社区;制定医保、物价等社区卫生服务优惠政策,建设先进实用的市民健康信息系统,鼓励、支持、引导居民小病到社区就诊,努力为居民提供低成本、广覆盖、高质量的社区卫生服务,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水平一流、人民满意的社区卫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