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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全省统一部署,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协调,各地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2、落实责任,协调行动。各级安监、公安、交通、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交流情况,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行动,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依法整治。依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报同级安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4、加强监督,严究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重点检查和专项督察,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从业人员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情况,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情况。监察部门要监督检查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行政审批、许可情况以及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坚持“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监督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安排

  (一)2月-6月

  1、宣传、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法规,修改制定《江苏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参加和举办贯彻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学习班,全面理解“条例”的内容和精神。继续开展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编教材《烟花爆竹安全技术与管理》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工序从业人员以及销售员、采购员、押运员、搬运员、安全质量检验人员、专业燃放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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