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安办[2006]10号)
各市安委会、省各有关部门:
现将《江苏省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于3月31日前将落实《江苏省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反馈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附:《江苏省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江苏省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
2004年至2006年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安委办字[2004]18号)及《江苏省2004~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安[2004]8号),现就我省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
1、坚决贯彻执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严肃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的行为。
2、继续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关闭第一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通知》(苏政传发[2002]14号),对现有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3、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实施工厂化改造,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达标。
4、按照国家有关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审批条件与程序的规定,组织发放国家局统一印制的销售许可证。
5、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企业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