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贸促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促进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7〕43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贸促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促进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促进工作的意见
(市贸促会 2007年2月)
为充分发挥贸促机构在全市促进国际贸易和经济合作、促进利用外资、促进企业国际化经营中的作用,根据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全市开放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国际贸易促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贸促机构在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按照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无锡市支会(以下简称市贸促会)作为国家贸促系统的分支机构,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无锡商会(以下简称市国际商会)的名称。贸促会实行委员制,成员由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国际商会实行会员制,由经贸界有代表性的企业、团体和个人组成。贸促机构对外在逐步与世界各国商会、协会接轨,联系、沟通各国经贸组织和企业,促进国际经贸合作交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内则成为联结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实现为政府外经贸工作服务与为企业服务并重,是推进区域经济国际化进程的重要力量。
(二)贸促机构要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己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贸促工作,树立“大贸促”观念,奋发有为,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共服务意识、事业化发展意识和市场经济意识,切实提高“引进来”水平,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强同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各商(协)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协同各方力量做好对外开放工作,把贸促机构建设成为有影响、有实力、有代表性的公共服务机构。
二、进一步发挥贸促机构在经济国际化进程中的职能
(三)加强国际联络工作。要充分利用我市优势资源,创新工作,广泛开展国际联络。一方面要依托国家贸促总会和省贸促分会对外交往的网络,扩大外交工作资源,增进我市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地区的沟通了解,促进经贸交流合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对外交往中的独特作用,继续巩固和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贸促机构和商(协)会以及经济组织的合作关系。特别要选择一些国内外重要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建立交流、协作的长效机制,策划高层次、高规格的合作项目,在促进共同发展中提升工作层次,树立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