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几起中小学乱收费处理情况的通报
(川教[2006]77号)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国务院决定,我省从今年春季起,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配合这一改革措施在我省得到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印发了《四川省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八条规定》,对教育收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地按照省上规定采取一系列措施,对教育收费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个别学校受利益驱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纪律,顶风违纪,以各种理由向学生违规收费,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我省教育的形象。为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狠刹乱收费歪风,现将几起教育乱收费问题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眉山市仁寿县大洪初中置县教育局2006年2月12日全县开校工作会要求“学生就餐坚持学生自愿,在学校伙食团购餐票就餐,严禁强制学生统一就餐”的规定于不顾,强行要求学生统一在学校伙食团就餐和统一收取就餐费,并对学生统一就餐实行分班评比,没有搭餐的学生也统一收取了就餐费,学校伙食团承包费高达3万元/年,在师生和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仁寿县教育局已经免去了该校校长刘亚西的校长职务。责令学校全部清退了学生统一交纳的就餐费。
南充市蓬安县兴旺初中扩大收费范围,在未征得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强制对143名未住校的学生统一收取了每生住宿费170元,县教育局在开学专项检查中明确指出了其存在的违规收费行为,并限期整改,但学校整改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彻底,引起了学生家长不满。另外,该校按原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购保险的意愿,部分班主任参与统一代收每生资料费96元,保险费15元。蓬安县教育局已经免去了该校校长徐伟的校长职务。督促学校全部清退了未住宿学生的住宿费,学生退回教辅资料,由新华书店设点销售,学生自愿购买。
广元市苍溪县龙山中学2005年因强制收取未住宿学生的住宿费,被县监察局检查发现后,要求其进行整改。2006年春季开学后,该校对其违规收费行为不予纠正,依然扩大收费范围,强制向未住校的57名学生收取住宿费170元/人,共计9690元。苍溪县教育局已经免去了该校校长唐兴德的校长职务。全部清退了57名学生9690元住宿费,同时,对12名不愿意住校并申请退费的学生的住宿费2040元也进行了清退。
雅安市名山县红星初中违背部分学生及家长的愿望,动员184名距校较近和不愿住校的学生住校,共收取住校费36800元;收取离校近的34名学生早晚自习辅导费3400元;收取78名未在校住宿的学生住宿费15600元。以上违规收费共计55800元。名山县教育局已经免去了红星初中校长辛忠贵的校长职务,同时对教育局派驻该校的联络员魏×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公开检讨,督促清退违规收取的费用5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