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7]45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成委发〔2006〕43号)要求,为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市场导向、政府促进、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使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率”(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达到80%以上,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二)主要任务。加快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加强就业工作的督导评估。
二、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和指导
(一)加强专业规划。教育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调控职能,对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实行干预性调整;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方向逐步对社会需求有限且已重复设置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梳理调整,避免过度竞争;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的专业;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规划调控,严格报批程序。
(二)建立人才需求联席会议制度。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部分行业协会、重点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参加的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实用人才供需问题。
(三)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和培训能力评估。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每年对全市高、中、低端应用型人才需求情况进行宏观评估,对教育及培训机构的能力状况进行调研,并根据市投促委、市经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应用型人才需求信息,由市教育局和市劳动保障局汇总形成人才供需报告。
(四)开展信息发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产销对接”。 市教育局和市劳动保障局汇总形成的人才供需报告,用以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培养规模调控,并以网络为载体于每年年底进行发布,对临时性的小规模需求信息要及时收集和发布。